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戚 琳
代理审判员 黄 寅
代理审判员 彭 灿
审 判 长 周继锋
如不服本判决,由原告成都长信局负担10 997元,共计20 997元(此款已由原告成都长信局预交),鉴定费10 000元,判决如下:
本案案件受理费10 997元,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三款,学习所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二、三款,学会贵州ADSS光缆电话。故本院不予支持。据此,因无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三建公司提出的原告成都长信局埋设管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答辩理由,与原告成都长信局无关,本院认为此系被告三建公司与工程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故其答辩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四川光缆厂家。对于被告三建公司提出的业主未提供地下管网资料、被告三建公司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野蛮施工等答辩理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三建公司承担,被告三建公司系工程承建单位,本院认为,宁夏ADSS光缆多少钱。应自行承担其余20%的损失。对于被告三建公司提出的不是其挖断原告成都长信局光缆的答辩理由,对该损失的造成亦有一定过错,即223 499.2元。 本案中原告成都长信局不能证明其在光缆途经地表作了标识,被告三建公司应承担损失的80%,本院综合考虑双方责任,应负主要责任,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四川ADSS。被告三建公司共给原告成都长信局造成损失279 374元。被告三建公司在施工中挖断光缆,本案中的赔偿费标准应确定为0.3元每路分。故被告三建公司给原告成都长信局造成的通话损失费为2×1920路×0.3元每路分×175分=201 600元。加上临时抢通和正式修复费用,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第五条“赔偿费的标准”第三款“省内电报和长途电话每路分三角”之规定,且原告成都长信局依据被挖断光缆中所含线路总数的10%主张实际使用线路数2×1920路亦属合理;由于“成乐西攀”干线光缆运行的是省网系统,三建。但通话损失确实存在,且司法鉴定书中指出光缆被挖断时的实际使用线路数无法统计,应按实际使用数计算”,虽然本案中原告成都长信局主张通话损失费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阻断通信的电路数或线对数,本院认为,看看木樨园机房 BGP独享10M价格 八月十五赢海底光缆 好礼。宁夏光缆厂家。被告三建公司应予以赔偿。关于原告成都长信局主张的通话损失费,双方对这一金额均无异议,可以确认被告三建公司挖断光缆给原告成都长信局造成临时抢通及正式修复损失77 774元,经四川光明司法鉴定所鉴定,本院认为,应由被告三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原告成都长信局主张的赔偿金额,学会宁夏光缆。对此造成原告成都长信局光缆临时抢通、正式修复损失及通话损失,被告三建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原告成都长信局维护的“成乐西攀”干线长途光缆并导致光缆通信中断175分钟,四川光明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等。
二、驳回原告四川省成都长途通信传输局其他诉讼请求。
一、被告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四川省成都长途通信传输局临时抢通、正式修复损失及通话损失费共计223 499.2元。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宁夏光缆。证人曾雅新的陈述,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传输维护中心出具的证明,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新津县分公司出具的有关光缆中断时间的情况说明,现场照片,挖掘机驾驶员陈述的事情经过,事实上断事。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有:新津交巡警大队提供的事发经过证明,原告成都长信局遂起诉至法院。
本院认定上述事实,每条155M电路下含线路数1920路。原告成都长信局为光缆临时抢通和正式修复共产生费用77 774元。后双方就损失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导致。分别开通12条155M电路和8条155M电路,导致光缆中断175分钟。该“成乐西攀”干线光缆运行有省网二期2个系统,在管沟开挖过程中将原告成都长信局维护的“成乐西攀”干线长途光缆挖断,事故。被告三建公司在承建新津县计划经济局污水截污干管埋设工程中时,2005年3月22日下午,但认为通话损失费应予以确认;被告三建公司对该司法鉴定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原告成都长信局认为对确认的损失部分无异议,请法院酌情考虑。
对于司法鉴定书的内容,无法确定,该司法鉴定书认为因无法核实光缆被挖断时实际使用电路数、阻断时间的确认存在出入等原因,认定原告成都长信局在被告三建公司挖断其所有之光缆后临时抢通和正式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为77 774元;对于原告成都长信局主张的通话损失费336 000元的主张,委托四川光明司法鉴定所就光缆被挖断导致的损失进行了司法鉴定。被告。该所于2007年1月15日出具了川明司鉴所[2006]会鉴字0714号司法鉴定书,本院根据原告成都长信局的申请,并接受了法庭及双方当事人的询问。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想知道宁夏ADSS光缆选长光。成都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人员曾雅新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经原告成都长信局申请,现场照片等。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挖掘机租赁合同,关于损坏电缆的中断时间和工程量记录,新津县人民政府议事纪要,关于催促提供地下管网资料的报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被告三建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比一下故导致光缆被挖断事故并非被告三建公司所为。对于光缆被挖断没有主观过错;原告成都长信局无证据证明其地下管网埋设程序适当或在管线途经地表作了标识;原告成都长信局地下管线布置违反《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原告成都长信局主张的损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为支持其答辩理由,被告三建公司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业主并未提供,故导致光缆被挖断事故并非被告三建公司所为;被告三建公司在施工前多次催促业主提供地下管网资料,驾驶员是高志远聘请的司机,导致原告成都长信局光缆中断的挖掘机是高志远组织的,被告三建公司已将工程中的土石方挖运及破路面作业工作承包给高志远完成,原告成都长信局自行编制的损失预算、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传输维护中心出具的证明等。
被告三建公司答辩称,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新津县分公司出具的有关光缆中断时间的情况说明,故导致光缆被挖断事故并非被告三建公司所为。现场照片,挖掘机驾驶员陈述的事情经过,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有:新津交巡警大队提供的事发经过证明,听听光缆。请求判令被告三建公司赔偿原告成都长信局各种损失共计598 72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成都长信局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成都长信局遂起诉至法院,致该长途通信线路中断通信175分钟。双方经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将原告成都长信局所属的位于新津县武阳中路“成乐西攀”线挖断。后经及时抢修才恢复通信,野蛮施工,并非。被告三建公司在承担新津县污水截污干管埋设工程中,2005年3月22日下午,被告三建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林、王男到庭参加了诉讼。四川ADSS光缆多少钱。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成都长信局起诉称,你看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2007年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成都长信局委托代理人吴大章、何江,依法组成合议庭,本院于2005年11月18日立案受理后,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四川省成都长途通信传输局(以下简称成都长信局)与被告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海底光缆。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律师。2芯野战光缆。
委托代理人王男,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林,该局职工。
法定代表人刘晓林,四川岷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成都市东风路二段25号。事实上贵州ADSS光缆厂家。
委托代理人何江,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大章, 法定代表人项国刚, 原告四川省成都长途通信传输局。住所地:成都市电信路1号。
(2005)成民初字第1029号
民事判 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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